导语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026宁波职工医保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
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享受统一的生育服务包保障政策,生育服务包范围和支付限额标准以内的费用,予以全额保障。生育服务包范围以外或超过支付限额标准的费用(含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待遇享受。
产前检查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3450 元;自然分娩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 6200 元;剖宫产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 7150 元;母婴同室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345 元。难产分娩的,在自然分娩服务包基础上增加 1000 元。 自然分娩转剖宫产的,在剖宫产服务包基础上增加 1650元。 生育多胞胎的,产前检查服务包增加 1000元/胎, 自然分娩服务包增加 2000 元/胎,剖宫产服务包增加 2700 元/胎,母婴同室服务包按新生儿人数计。
每个生育周期( 以确认妊娠到妊娠终止为一个周期),可享受一次生育服务包。周期内终止妊娠的,停止当期待遇享受,待再次妊娠后按新周期计算。
跨省异地发生的生育服务包相关费用纳入零星报销范围,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在该生育周期结束后,通过“浙里办 ”线上或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照生育服务包的范围及支付限额标准报销。
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范围的门诊产前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指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或住院待遇标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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