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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宁波稳岗返还申报条件有哪些?

导语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025年度宁波稳岗返还申报条件有哪些?

  申报条件

  (一)截至2024年末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二)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4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4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无感智办

  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发放返还资金到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返还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企业收到推送短信后,请根据短信中提示的路径通过手机端浙里办 APP 确认申领信息。

  政策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cixi.gov.cn/art/2025/10/20/art_1229811381_59195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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