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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一览

导语 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类: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其中职工医保参保对象包括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宁波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一览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以上年省社平的300%-60%为上下限),按8.5%的比例缴纳,职工本人按2%的比例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以上年省社平的300%-60%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10%的比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2年7月1日起在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0.5%的比例缴纳。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非本市户籍参保对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时,不能重复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待遇标准按照本市户籍同类参保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户籍的以下六类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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