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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就业困难人员单位吸纳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20种补贴申报方式。

  2025年宁波就业困难人员单位吸纳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在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可直接申请本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之和确定。补贴期限每人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的人员,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入口

  1、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2、浙里办APP

  3、向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证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方式

  本补贴可在线申请,或向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证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将于审核公示后按季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申请表》;

  2.营业执照等;

  3.劳动合同(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经济补偿金支付凭证(同一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招用同一人员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描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①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

  ③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名词解释

  (一)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属于孤儿、烈士子女的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12/25/art_1229116400_1782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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