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20种补贴申报方式。

  2025年宁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之和确定。

  补贴期限每人累计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入口

  1、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2、浙里办APP

  3、线下申报

  向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方式

   本补贴可在线申请,或向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将于审核公示后按季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申请表》;

  2.营业执照等;

  3.学历证明(首次申请时需提供)。

  申报流程

  办理程序描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①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

  ③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准予核定决定后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毕业2年内:指自毕业后至次年起2个自然年内。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jxj.ningbo.gov.cn/art/2023/12/29/art_1229727660_58938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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