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入口+方式)

导语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2024新政)申请公告已经公布,自2024年6月15日起,进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2025年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入口+方式)

  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15日起进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2.申报方式:

  申报平台名称: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落户奖励)奖补申报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rojectDetail/50290

  新平台登录方式有两种:

  1.申请人点击上述网址登录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2.原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申报端也可自动链接至变更后的申报网址。

  申请对象

  1.在我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社会服务机构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

  2.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

  3.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申请条件

  申请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购房时须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初级职称(高级工)及以上相关证书。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相关证书,且要求专业(工种)与岗位对口,并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须列入奉化产业发展急需职业(工种)住房保障专项目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以及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3.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4.在我区首次购买宁波市内家庭唯一住房。

  5.购买的住房须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或奉化区人才公寓。

  6.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奉化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其中外籍人才须提供在宁波辖区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以及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可不受社保缴纳限制。

  7.申请人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本条情况采取承诺制,申请人须对所承诺情况负责。

  8.申请人在本区未享受过人才公寓申购优惠、购房补贴和房改政策(含房改房、政府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等)。

  补贴标准

  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学历(学位)或职称(含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

  1.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急需职业(工种)高级工】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4%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2.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急需职业(工种)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8%最高16万元购房补贴;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急需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10%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20%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

  5.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40%最高80万元、50%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6.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

  7.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申报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相对应材料:

  1.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无需提供);

  3.工资发放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单(如有需提供)等相关证明;

  4.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

  5.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请提交营业执照;

  6.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海外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如果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浙江省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及取得奉化区外浙江省内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相关政策;“凤麓金领”等企业“三领”人才需提供入选证书;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需提供相关证明;

  7.承诺书(非事业身份人员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单位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8.用人单位审核表;

  9.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由申请人上传。

  政策来源: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原文:http://www.fh.gov.cn/art/2024/6/7/art_1229191899_4398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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