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城乡居民医保特病门诊待遇汇总

导语 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分为: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2025年宁波城乡居民医保特病门诊待遇汇总

  特病门诊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具体项目有以下9类:

  (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相关费用,及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4)双相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专科治疗(这10项精神类特殊病种应在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县级或行政区区级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就医);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8)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9)癫痫治疗。

  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病封顶线2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特病门诊待遇分了成年居民、婴幼儿及各类学生二类不同的报销比例。

  待遇具体见下表:

  这里强调下: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只有在指定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特病门诊治疗医疗费,才符合待遇享受要求。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应事先办理备案手续,由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病治疗由专科医师)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填写《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在宁波市就诊人员由定点医院医保职能部门通过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员代办备案手续。异地居住人员可根据出院小结或病理切片报告,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小程序办理。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医保报销】获取宁波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门诊、住院等)、起付线、医保报销办理方式、报销办理入口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