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购房配送券发放使用规则

导语 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公告,2025年3月1日0时-3月31日24时,在宁波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有机会分享总额最高1.6亿元的配送券。

  2025年宁波购房配送券发放使用规则

  配送券发放、使用规则

  第一种情形:

  当配送券活动总额按6万元和10万元两档分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每套住房为一个抽奖单位,共同购买的指定其中一名购房人)时,则按对应档位配送,人人都能领取对应的配送券。

  第二种情形:

  当配送券活动总额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时,由宁波市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进行公证摇号,确定顺序号,并按配送标准向购房人依次派发配送券,额满为止,最后一名按实际剩余金额发放。

  摇号顺序号名单和中签名单发放金额确定后,将在市住建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示三日。公示结束后,银联将于4月30日将经核准的购房人配送券发放至该购房人的云闪付红包。因此,购房人须提前下载注册“云闪付”APP,并务必确保《告知函》中预留手机号与“云闪付”APP的注册手机号一致。

  使用范围:宁波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汽车、家电、商超等商户,具体名单详见云闪付活动页面。

  配送券自发券之日起三个月内(4月30日-7月31日)有效,逾期作废。

  购房人享受住房购新配送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如确需退房,未使用的配送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配送券需等额退回,方可办理退房手续。一旦发现有退房重签等违规骗取配送券行为,个人取消补贴资格,企业取消活动资格,禁止参加类似政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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