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仑区青年公寓集中资格核验公告
导语 2025年北仑区青年公寓集中资格核验公告已经公布,集中资格核验申请的截止时间定为2025年2月28日12:00。
2025年北仑区青年公寓集中资格核验公告
根据《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仑政办〔2024〕34号)文件精神,经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现就青年公寓2025年集中资格核验事宜公告如下:
集中资格核验的申请和实施
(一)申请途径。资格核验申请的途径为:手机“浙里办”APP的“青年政策兑现”模块(APP登陆路径:手机下载“浙里办”,实名注册后选择“北仑区”站点,搜索栏内搜索“青年政策兑现”,选择“青年公寓-资格核验”)。
(二)申请时间。北仑区青年公寓2025年集中资格核验申请的截止时间定为2025年2月28日12:00;2025年2月28日12:00后提交的申请,不纳入本次集中资格核验审核范围。
(三)审核说明。预计2025年3月底完成本次集中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结果在核验当年度内有效。
已经通过资格核验的申请人,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然后申请购房码。预计2025年4月底完成本年度第一批青年公寓购房码发放,具体发放信息另行公告。
其他说明
(一)青年公寓资格集中核验审核的各项条件以2025年2月28日状态为准(养老保险或公积金以2月持续缴纳情况为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APP站内通知。
《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打造“青年北仑”的若干意见》(仑政〔2023〕82号)精神,为做好青年公寓的申购管理,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资格核验
(一)青年公寓申请人在申请资格核验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交资格核验时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资格集中审核以公告的申请期限最后一日为准(下同);
2.在北仑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仍在缴纳(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合同备案为准),且近5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
4.申请人及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申请人可通过指定方式渠道提交申请进行资格核验。提交申请为集中申请,具体以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集中资格核验公告为准。申请人应在各批次资格核验申请期限内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集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相关平台公布结果。资格核验通过结果在核验当年度内有效。
(三)申请资格核验时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片,非本区户籍的提供申请人《户口簿》照片。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件照片;未婚(含未婚、离异、丧偶)的,按系统提示打开“未婚声明”并签名,如有未成年子女需填报子女信息。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信网证明。
4.申请人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二、房源保障
每年列入青年公寓的房屋总套数约为1000套(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最终以区政府批准数量为准。房源应为一般商品房(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的住宅类房屋,不含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限价房等保障类住房,但包含拆迁安置项目中按照一般商品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屋)。所有在售青年公寓项目清单均在公共平台上予以公示。
三、申请购房
(一)已经通过资格核验的申请人,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然后申请购房码。待取得购房码后,双方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购房码有效期为一个月。
(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同一批次申购中只能获得一个购房码,购房码有效期内,不能重复提交购房申请也不能获得新购房码。首次获得购房码且失效但未购房的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购房。每个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获得购房码的次数最多为两次,最多只能购买一套青年公寓。
(三)当年使用(或发放的)购房码总数达到区政府批准的限额(1000个)后,若还存在购房码申请情形的,需由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政府讨论通过,之后再行发放相应的购房码。
(四)设立重点区域购房码专区,具体内容在每批次青年公寓房屋申购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补贴标准
购买青年公寓房屋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办法为:所购房屋90平方米以下部分房款(以网签备案的合同价为准,下同)补贴20%,90至120平方米部分房款补贴10%,120平方米以上部分房款不补贴,每套房子最高补贴30万元。
购买青年公寓时,可将青年公寓补贴金额的50%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具体操作中,购房青年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约定总房款由首付、青年公寓补贴、购房按揭三部分组成,开发企业在青年公寓补贴审批单审核通过后开列首付款发票,发票总额为青年支付的首付与青年公寓补贴50%之和,以发票和补贴审批单为依据,申请购房按揭。
五、退出办法
青年公寓房屋交付后应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登记时需载明青年公寓属性,作为转让时进行限制的判断依据。青年公寓房屋权属登记完成后满8年,或者登记完成后在北仑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5年的可按照一般商品房进行转让。登记完成后未满8年,且在北仑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不满5年申请转让的,应向区财政局缴纳房价补偿金,补偿金原则上与补贴金额相同。
六、“换新购”办法
对于自2019年起购买“青年公寓”的青年,参与“换新购”且新购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为北仑区的,其青年公寓5年或8年限售期(以青年公寓房屋完成产权登记为起算点)剩余期限转移至新购商品房。青年需完成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按揭贷款手续,并配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在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做好剩余限售期标记后,才能申请将原处于限售期内的“青年公寓”房屋售出。“换新购”自本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后予以实施。
七、组织实施
(一)统筹实施。成立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资规分局、区人社局、区征管中心、区数据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二)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任务、计划、方案审核,负责综合协调、任务督促,负责与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等。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购房资格审查,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的核查;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负责对申请人年龄、《居民户口簿》、《户口登记表》的核查(含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核查);区人社局负责对申请人养老保险缴存情况、申请人及配偶是否为事业人员身份的核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登记房产的核查;区住建局对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的核查等;区委组织部负责对申请人及配偶是否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核查;区民政局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核查;区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是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核查;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人员,确保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成。
(三)强化保障。强化用地保障,在编制土地出让计划的同时统筹谋划青年公寓项目布局,并将青年公寓配置要求列入出让条件。强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充分考虑青年集聚、产业发展、企业需要等因素完善配套,提高项目的规划设计品质。
八、其他说明
(一)配偶双方只能由其中一方申请资格核验和申请购买青年公寓。
(二)购买青年公寓房屋的合同总价,为享受补贴前的房款总价。
(三)青年公寓房屋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后,除因购房按揭抵押登记外,其他抵押情形均属于本办法所指的房屋处置行为,应先履行青年公寓退出程序。
(四)企业每年多次代领青年公寓补贴款。原则上采取集中兑付方式,一般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兑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代领青年公寓购房补贴,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并收到完整资料后,在一个月内将补贴金额转至申请单所列资金账户。
(五)青年公寓补贴与我区其他购房补贴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九、本办法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原《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仑政办〔2022〕36号)同时废止。
北仑区青年公寓购房码使用说明
一、青年公寓购房码的取得
符合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条件的青年需先通过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的集中资格核验,在有效期内按照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申购公告申请购房,并经一定选取途径,可获得青年公寓购房码。青年公寓购房码主要有3个属性:批次号、购房区域限制、有效期。有效期为取得购房码后一个月。
二、使用购房码购房流程
1、看好房,选好房。应与开发商确定购房意向,并申请购房码。
2、申请人取得购房码后,再与开发商签订(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对购房码有效性进行验证,验证时需要购房码所有人进行手机短信校验。验证通过的,开发商应与购房人签订北仑区青年公寓购房补充协议(见附件3)。
3、签订补充协议后,由开发商在浙里办APP北仑区青年公寓在线申请系统内填写青年公寓补贴申请。系统将生成补贴金额,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首付和按揭贷款金额,首付(购房人实际支付的首付款)、按揭、补贴金额之和应等于总房价。补贴申请提交前,需购房码所有人进行手机短信验证。验证完成且补贴申请提交成功后,购房码再次验证有效性的,验证不通过。
4、补贴申请提交成功后,购房人可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的首付款额度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北仑区青年公寓购房补充协议应进行网签备案。
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完成后,北仑区住建局、北仑区财政局将在一周内完成补贴申请的审核。审批单通过浙里办APP北仑区青年公寓在线申请系统下发给购房码所有人及相应开发商。审核发现问题的予以回退,开发商可与购房人沟通并重新提交,重新提交过程需购房码所有人进行手机短信验证。
6、取得青年公寓补贴审批单后,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办理购房按揭。
7、购房人无需向开发商支付青年公寓补贴部分的购房房款。该部分房款由开发商向北仑区住建局、财政局代领。购房码所有人应通过委托赋予开发商代领青年公寓补贴的权力。
三、其他说明
1、使用购房码购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同期金融系统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
2、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持购房码购房,不得因使用购房码购房提出额外附加条件或减少优惠种类、比例。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3564。
3、购房码所有人必须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另有其他共同买受人的,必须是购房码所有人的配偶或未满18周岁子女,开发商有权要求共同买受人提供关系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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