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化购房补贴延长政策

导语 据“奉化发布”消息,奉化区购房补贴延长政策已于2024年10月31日正式出台,并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2024年奉化购房补贴延长政策

  申报时间

  新政实施后,我区二手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其中,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办结不动产登记的二手商品住房及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其补贴申请时限统一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

  凡是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补贴标准

  1、新建商品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没变,还是购房发票价款1%、最高不超过4万元。

  2、二手商品住房

  二手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标准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具体申请、审核、发放流程仍按照《奉化区实施购房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申办流程

  1、申请受理

  申请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的,应当一次性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的,应当一次性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契税证明及购房发票、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人员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当场告知受理与否的决定。申请材料需要更正或者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更正或者补正的全部内容。

  2、资格初审

  区房管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购房补贴申请的资格初审工作,每周1次(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初审结果推送至联合会审单位。

  经初审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区房管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同时说明理由和依据。

  3、联合会审

  区征收办、人社局、资规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初审结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补贴申请件完成房票购房区分、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落户奖励)政策享受、二手房交易确认等相关情况的审核查验,提出意见书面反馈(加盖公章)。区房管中心根据联合会审单位反馈的意见,最终作出购房补贴发放与否的决定。

  未通过联合会审的购房补贴申请件,由区房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同时说明理由和依据。

  4、补贴发放

  区房管中心应将准予发放的购房补贴情况登记汇总,每周一次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区房管中心收款后,在次月底前以集中一次发放的形式,将可补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区房管中心应按照“一房一档”的要求,及时闭合购房补贴发放的相关资料,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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