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最新

导语 宁波市住建局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在执行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的政策基础上,发布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整首付款比例,明确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延长购房补贴政策等新政。

  2024年宁波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最新

  (一)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新购住房按首套住房认定。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新购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举例:

  1.某家庭在海曙区有一套住房但在鄞州区无住房,在鄞州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2.某家庭在海曙区有一套住房但正挂牌出售,在海曙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年7月9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政策发布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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