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20种补贴申报方式。
2024年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材料)
补贴对象和条件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我市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补贴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方式和材料
本补贴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nb.zjzwfw.gov.cn)、“浙里办”APP在线申请(以下统称“在线申请”),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将于审核公示后的次月发放至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明(首次申请时需提供)。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在同一企业就业:
1.在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间流动就业的;
2.在企业集团内母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的,另需提供子公司的股权证明;
3.所在公司合并、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另需提供公司变更或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
注意事项
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学历证明: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jxj.ningbo.gov.cn/art/2023/12/29/art_1229727660_58938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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