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之前的税款怎么算?
导语 为进一步减轻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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