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购房补贴最新政策
导语 根据最新政策,高层次人才在2018年8月12日-2022年7月24日期间引进的,要求申报单位为部省属高校院所、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年宁波购房补贴最新政策
基础人才购房补贴
一、购房时间:2022 年 7 月25 日起
政策内容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引进后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 万元。
二、购房时间:2018 年 8 月12 日-2022 年7 月24日(含)
根据《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基础人才在2018 年8 月12 日-2022年7月 24 日期间购房申请购房补贴的,要求补贴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对在甬累积缴纳社保时间不作要求;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办理。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原文https://hrs.nbrc.com.cn/download/jcrcgfbtdzcsm.pdf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一、引进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起
政策内容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对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月起3 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60 万元、40 万元、25万元、20 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引进时间:2018 年 10 月11 日-2022 年7 月25日
根据《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高层次人才在2018 年8 月12 日-2022年7 月 24 日期间引进的,要求申报单位为部省属高校院所、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原文https://hrs.nbrc.com.cn/download/gccrcgfbtdzcs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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