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高层次人才现房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方式+材料
导语 根据最新政策,高层次人才在2018年8月12日-2022年7月24日期间引进的,要求申报单位为部省属高校院所、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宁波高层次人才现房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方式+材料
政策内容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对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月起3 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60 万元、40 万元、25万元、20 万元的购房补贴。
适用对象
在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须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工作,经人才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流程
购买现房的,需在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报。
(1)填报申请资料。
申请人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PC 端(以下简称服务申报系统)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中“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现房)”模块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经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上传。
申请人在服务申报系统或宁波“人才码”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3)初审。
按财政负担归属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初审。
(4)复核。
初审通过后,市服务总窗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报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复核。
(5)资金拨付。
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对象。
申报材料 (*为必传)
二手房或已交付的期房(未做过资格审核的)
①《宁波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需本人、共有人及单位签章)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人才提供)
③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证书(*技能人才提供)
④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证明)
*⑤《宁波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⑥不动产权证
*⑦契税发票(“税种”为“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⑧补充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上传《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历年参保证明》,打印方式:浙里办-“社保证明打印”-“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 -选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查询;
*部省属企业人员请上传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查询范围为“历年”。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原文https://hrs.nbrc.com.cn/download/gccrcgfbtdzcs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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