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公租房可以申购宁波共有产权房吗?

导语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了公租房可以申购宁波共有产权房吗?

  可以。

  租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腾退或者以市场租金租赁该住房,租赁期限至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满6个月止。

  申请条件

  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行政区域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在本市无房屋;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是在当地登记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在本市无房屋;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ningbo.gov.cn/art/2022/2/7/art_1229533176_1734121.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有】获取宁波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申请方式、权属确定、产权份额购买、上市交易规定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