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公租房可以申购宁波共有产权房吗?
导语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了公租房可以申购宁波共有产权房吗?
可以。
租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腾退或者以市场租金租赁该住房,租赁期限至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满6个月止。
申请条件
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行政区域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在本市无房屋;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是在当地登记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在本市无房屋;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ningbo.gov.cn/art/2022/2/7/art_1229533176_173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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