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共有产权房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有什么条件?
导语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受理慈溪市中心城区第一批次共有产权住房购买申请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受理申请时间、房源情况和销售价格、共有模式和代持机构、保障对象和准入条件、申请资料和购买限制、相关程序、后续产权处置和供后管理、办理指南。
慈溪共有产权房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有什么条件?
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申购家庭的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的已成年未婚子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作为申购家庭的共同申请人,其他人不能作为申购家庭的共同申请人。
申请规定
根据试点政策规定,申购慈溪市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家庭应当推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年满28周岁的单身家庭户可以独立申请购买。
政策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cixi.gov.cn/art/2023/7/19/art_1229041902_1777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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