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房票兑付金额怎么算?

导语 根据江北区房票最新政策,住宅征迁户可以先按房票面值提款再买房,且区外房票在指定时间内到江北区购房,可享受最多4%的奖励。此外,江北区房票奖励,可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商铺及办公用房。

  宁波江北区房票兑付金额怎么算?

  房票的兑付金额包括票面金额、截止兑付日的利息以及购房奖励,购房奖励由房源所在地区政府按规定兑付。

  房票持有人持房票向房票出具部门申请办理兑付手续。银行应当根据房票出具部门的兑付指令及时办理支付,房票的利息按兑付前一日利率计算,利率标准按照七天通知存款。

  房票有效期限内(12个月以内)按照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结算利息,逾期部分按兑付前一日活期存款利率结算利息。

  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

  购房奖励

  纳入房票奖励政策项目的住宅房屋被征收(拆迁)人自房票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宁波市六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统一的房源超市中江北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或江北行政区域内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按票面金额(实际购房资金少于票面金额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4%的比例给予购房奖励。

  比如小贝房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他凭房票买的新房价格为120万元,那他可享受100万元*4%=4万元的补贴;而如果他买的新房价格80万元,那么购房奖励为80万元*4%=3.2万元。

  政策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本http://zjw.ningbo.gov.cn/art/2023/7/27/art_1229126185_5892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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