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安居补贴对社保有要求吗?
导语 宁波前湾新区公布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为生活安居补助政策最后一次第一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安居补贴对社保有要求吗?
有。
取得毕业证书两年内首次(以社保为准)来新区企业工作,在2023年5月16日前按规定在新区连续缴满社保满12个月(第一次申报),第二次申报需在第一次申报后满12个月再次申报。
注意
已申报过一次生活安居补助的,按照对应补助金额享受第二次。在新区内变更工作单位的,但社保不中断的,可以申报补助,每人最多申报两次。
根据《关于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五个湾区”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活安居补助政策不再执行,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漏报人员和第二次申报人员,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按自身条件,选择申报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及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政策。
政策来源:宁波前湾人才,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SmINO29PGvrYbRLSJUWQ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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