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导语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
宁波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 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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