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导语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 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 以下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

  宁波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

  ( 二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等意外伤害的;

  ( 四 ) 患职业病的;

  ( 五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下落不明的;

  ( 六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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