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跨省异地转诊就医需要备案吗?

导语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资金垫付、报销跑腿”的问题,宁波不断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异地就医服务范围。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国旅游、出差、探亲时临时看病,都可以拿着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宁波跨省异地转诊就医需要备案吗?

  跨省异地转诊就医:直接在医院备案

  从市内医院办理转到浙江省外医院就医,您只要提供本人医保参保信息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备案表》(由宁波市指定医院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出具转外就医意见并需医师和医院盖章),可直接在医院完成备案手续,取消医保审核环节。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间可在就医地各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有效期满后,仍需前往原转外就医地复诊的,可凭就诊医院的复诊意见重新办理备案。

  异地就医政策

  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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