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可以补缴吗?
导语 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与使用、医疗费支付待遇。医疗费支付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含急诊)、住院治疗(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宁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可以补缴吗?
接续参保的,其中连续缴费且当前待遇正常的,接续参保当月切换新参保身份对应待遇;连续缴费但当前待遇不正常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待遇;
中断三个月(含)内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待遇,可同时申请中断补缴,补缴到账后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
接续中断三个月以上的,自接续参保的第三个自然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年度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接续参保的次月起按新参保身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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