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一览

导语 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与使用、医疗费支付待遇。医疗费支付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含急诊)、住院治疗(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宁波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一览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以2022年度为例)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度缴费基数以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社平)为征缴依据,根据上一自然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按最高不超过22311元(上年度省社平的300%)、最低不低于3957元核定。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以3957元为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见下表:

参保人群 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 2% 8.5%(其中大病保险0.5%,生育保险0.5%) 按职工缴费工资确定,最高不超过22311元(上年度省社平的300%)、最低不低于3957元
灵活就业人员 10.5%(其中大病保险0.5%,生育保险0.5%) ——— 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3957元
失业人员和退休延缴人员 10%(其中大病保险0.5%) ——— 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39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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