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导语 生育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在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生活保障和医疗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宁波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自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领取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0.5%(含生育保险费0.5%),自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次月起征收,缴费基数调整前仍按10%征收。

  生育保险保障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参加职工医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

  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退休人员;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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