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发放条件一览
导语 宁波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的政策说明公布,在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
宁波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发放条件一览
发放条件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对新引进 35 周岁以下的硕士毕业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且无房的;
对新引进 40 周岁以下的世界排名前 200 高 校博士毕业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且无房的。
其它事宜
1.世界排名前 100、200 高校,指 QS、THE、ARWU 任一榜单发布的排名前 100、200 名的高校,限申报受理时最新排名。
2.无房,指查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为无住宅、住建部门期房备案信息结果为无记录。
3.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需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均为在甬单位,并以实际用工单位作为工作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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