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前湾新区生活安居补助申报有什么条件?
导语 根据《关于强化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甬新党发〔2021〕9号)和《关于实施人才项目企业专项奖励等10项细则的通知》(甬新人社〔2021〕71号)的文件要求,开展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居补助申报工作。
2023宁波前湾新区生活安居补助申报有什么条件?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应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取得毕业证书两年内首次(以社保为准)来新区企业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在新区连续缴满社保满12个月或24个月(申报时必须在职),且未在新区购买住房。
申报时间
该政策每年组织申报两次,本次申报时间为 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除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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