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宁波江北区引进人才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导语 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引进人才类型(新就业无房职工)类型为人才窗口办理,由单位统一申请,城镇中低收入类型和外来务工类型为各街道受理点办理,外来务工由单位统一申请。

  申请宁波江北区引进人才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申请条件

  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该类家庭由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单位需提供的材料统一交到人才中心受理点受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8个月内)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未享受宁波市、区人才住房扶助相关政策的引进人才。(人才住房扶助相关政策具体为《关于进一步深化北岸智谷建设的实施意见》(北区办发[2018]10号)、《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2019]17号))

  2、已与注册登记在本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包括自有非住宅用房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或征收、拆迁的,应当计算在内)4、申请时在市区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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