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宁波海曙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申请人可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海曙区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引进人才申请材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 A4 纸):

  (一)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

  1.承租公房的(含单位自管房、军产房和宗教产住房),提供公房租赁合同;如已参加房改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 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1983 年 12 月 17 日之前已实际承租私房的,提供所有权 证明和租赁协议(证明)。

  3.自住私房的,提供所有权证。

  4.居住落政私房、代管产房的,提供私房租赁合同和当地房管部门的证明。

  5.房屋征收(拆迁)的,提供征收安置协议和附件(复印件需盖征收单位公章)。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上记载的地址和户籍地址与现 住房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对应地址的房屋情况证明,包括户 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

  7.住房转让的,应提供房产转让合同或契税证等相关证明。

  8.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工作 单位在市三区外的,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房改办(住房保障部 门)出具的未享受福利性住房政策的证明。

  9.其他住房情况证明(批地建房或居住集体宿舍证明等)。

  (二)《申请审批表》。

  (三)《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四)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承诺书。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

  (六)申请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 姻状况证明等。

  (七)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九)申请前 6 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证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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