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报材料需要哪些?
导语 海曙公布《海曙区“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包括应届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等相关补贴内容。
宁波海曙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报材料需要哪些?
申报材料
每年在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海曙区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请表》;
点击下载:海曙区青年教授兼职工作补助申请表
2.研究院(所)、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的证照;
3.正副教授的职称证书及所在高校的聘书;
4.2名研究生的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和项目工作合同;
5.兼职工作业绩;
6.申请人持有的宁波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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