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租房保障标准一览

导语 《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公布,自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宁波公租房保障标准一览

  保障标准

  保障家庭家庭成员1人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公租房保障面积为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与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其中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

  1、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标准,由市县两级住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当地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家庭不同收入情况和类别,分档确定,实行梯度保障。

  2、实物配租

  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按照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根据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确定,对不同面积的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并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

  货币补贴标准、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并实行适时动态调整,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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