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贴申请对社保有要求吗?
导语 海曙公布《海曙区“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包括应届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等相关补贴内容。
海曙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贴申请对社保有要求吗?
有。
引进后通过所在单位在海曙区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引进在海曙自主创业或在海曙企业就业的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人员引进时,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与海曙区企业单位(市属企业单位除外)建立劳动关系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海曙区区注册创业实体(须为法人)。
3.引进后通过所在单位在海曙区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4.未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购房。
其他事宜
1.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在海曙区新引进时参保当月的年龄为准。
2.高级技师在补助发放期内,第一次申领成功后,在海曙区企业更换工作的或在海曙区注册创业实体的,由新单位进行申报审核。申请补助期间离开海曙或因故中断的,剩余补助不再继续发放。
3.申请人仅能享受一次生活安居补助,如与海曙区现行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公共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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