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本科生安居补助发放标准

导语 海曙公布《海曙区“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包括应届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等相关补贴内容。

  宁波海曙本科生安居补助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1万元的补助;工作地在横街镇、鄞江镇、章水镇、龙观乡的,补助待遇分别提高30%,工作地以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参保归属地为依据。

  申请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毕业并来海曙自主创业或来海曙企业就业且缴纳社保的海内外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或35周岁以下海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海曙区企业单位(市属企业单位除外)建立劳动关系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海曙区区注册创业实体(须为法人)。

  3.在海曙区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4.未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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