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个体劳动者需要申报缴费工资吗?

导语 根据全省统一布置,浙江省于11月30日完成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工作。

  宁波个体劳动者需要申报缴费工资吗?

  不需要。

  个体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免于申报缴费工资,由经办机构统一确定缴费基数为3957元。

  注意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7 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浙有善育”推进“甬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34 号)文件精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自2023年1月(对应费款属期2022年12月)起,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5%(2023年度月增加缴费1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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