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子女投靠落户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宁波子女投靠落户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一、父母一方为市区家庭户的,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
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年未婚子女可参照本条执行。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需提交学生证,达到法定婚龄的还需提交未婚声明;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须征得本人同意)
提交以下材料可将户口迁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处: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父母双方死亡证明或因死亡户口被注销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人证明(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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