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条件+办理材料)

导语 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宁波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条件+办理材料)

  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为市区户口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办理材料

  1、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

  4、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被投靠人户口在农村地区的可参照本条执行,并提交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权属证明。

  与父母同户一方因服现役被注销户口的,与公婆或岳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凭结婚证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等材料,申报户口迁入公婆或岳父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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