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理租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宁波办理租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
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3、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浙江省居住证》。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事后投靠的,申请时被投靠人仍需符合规定的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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