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租房落户对社保有要求吗?

导语 宁波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宁波市租房落户对社保有要求吗?

  有。

  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本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城镇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在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的。

  注意

  要求需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申请落户当月社会保险参保状态应当为本市“正常缴费”。

  社保、税款连续缴纳年限为累计缴纳年限,即申请之日以前连续1年为“2年内累计缴纳12个月”;申请之日以前连续6个月为“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补缴记录不得计入缴纳年限。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其他省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本市缴纳年限;符合租赁落户条件的,需在宁波本地缴纳满6个月方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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