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前湾新区第二批人才安居房申报材料汇总

导语 宁波前湾新区第二批人才安居房申报开始了,人才安居房第二批的申报条件、优惠标准、申报流程都已经汇总,具体见正文。

  2022宁波前湾新区第二批人才安居房申报材料汇总

  申报材料

  人才申购人才安居房,向其所在企业提出申报。申报时须提交纸质的《新区人才安居房申报表》一式一份,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原件彩色照片或扫描件:

  1.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等。

  4.在线申请并下载的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近24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PDF文件。(可在“浙里办”手机App、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申请并下载。)

  5.以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三项其中一项申报,及高层次人才申报,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1)以国内学历申报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生成并下载的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有效验证期限不得早于2022年1月31日,无法在线验证的视为无效学历)。

  海外学历申报的,提供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以职称申报的,提供职称证书。

  (3)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申报的,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高层次人才,提供“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在线下载的《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PDF文件。

  6.申请人及配偶中如有新区(及慈溪市)户籍(不含集体户籍)人员的,按以下情况提交:

  (1)户籍由新区(及慈溪市)外迁入的居民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

  (2)前湾新区(及慈溪市)本地户籍,或前湾新区(及慈溪市)本地户籍曾迁出新区(及慈溪市)的,提供提供户口本及享受新区(及慈溪市各乡镇、街道)房屋拆迁安置政策情况证明;

  户籍多次在前湾新区及慈溪市各乡镇(街道)间转移的,须提供各个乡镇(街道)出具的享受房屋拆迁安置政策情况证明。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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