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承办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简称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宁波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申请材料一览

  申请材料

  1、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资料

  1、《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2、 首付40%以上的购房款《浙江省宁波市统一收款收据》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3、 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2、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资料

  1、 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格式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一份及 一份复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

  2、 售房人预收首付40%以上房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原件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留存一份。

  3、 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土地使 用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受委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 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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