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哪些要求?
导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承办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简称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宁波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哪些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其中:父母和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是贷款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2)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15倍。
其中:
①缴存账户余额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②保底贷款额度按15万元/户计算。保底贷款额度需要满足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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