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湾新区量化积分申请对象包括哪些?

导语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自愿提出量化积分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杭州湾新区量化积分申请对象包括哪些?

  申评对象

  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自愿提出量化积分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积分应用

  根据新区公共财力、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流动人口预期等实际情况,整合社会公共资源,梳理公共服务项目,将相应公共服务(入学积分等)纳入积分应用范畴。

  注意:

  量化积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发现伪造、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申请资格;已经取得相应待遇的,予以取消。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