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户口怎么落户宁波
导语 宁波落户政策2018年3月更新后,浙江省户口在宁波落户会更方便吗?都可以使用那些落户方式呢?
浙江省户口怎么落户宁波
居住就业落户
(1)现户口在省内且登记满5年的(本市户口登记满3年的),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缴纳社会保险、住房面积、年龄均不作要求,实现本省户籍的自由迁移;提供相关证明即可落户。
(2)现户口登记在省外,出生登记在本市的,且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进行省内自由迁移的范畴。
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 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五种落户方式中,居住就业落户对于浙江省内户口迁移办理相对方便,需要的条件少。
亲属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取消原共同居住生活的要求,老年父母投靠取消年龄限制
政策如何?
亲属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简称“三投靠”)。
1.夫妻一方为市区户口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将户口迁至配偶处。
2.父母一方为市区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提供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处。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年未婚子女可参照执行。
3.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其老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下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需达到18平方米以上(80周岁以上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成年子女处。这里要注意的是,在市区城镇范围内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提供迁入地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年龄限制。
人才落户
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大专工作1年即可无房落户
政策如何?
人才落户分为5种类型,分别为高层次人才、高级人才、本科以上(高级职业资格类)、专科以上(中级职业资格类)和特殊贡献落户。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处;落实就(创)业单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有意愿来我市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至就(创)业地、合法稳定住所处或原籍地。
2.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持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的;
以上人员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配偶、子女或父母所有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户口;无合法稳定住所的,第(一)、(二)、(三)项人员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第(四)项人员,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3.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
高级人才和在甬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及有一定贡献的紧缺人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随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4.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评定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称号的、优秀农民工称号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或其他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政策性落户
六区可实行积分落户;本省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不迁户
政策如何?
政策性落户包括积分落户、工作调动落户、招生、退役士兵(士官)、军转干部安置、部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军人家属随军落户。
1.市区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等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护理人员等具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职业群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员,合理设置倾斜性分值和权重。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编制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考取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新生,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申请将新生户口迁入该校学生集体户。
4.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凭证明材料可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军队转业干部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军队离退休干部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现役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凭证明材料可在部队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再办理迁移手续。
8.回国定居华侨、回内地定居港澳台人员和收养人员、归正人员等迁移落户,按国家、省、市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市内户口迁移
失去现户口登记条件可投靠城镇城区亲友;失去房屋所有权拒不迁出的老赖要依规迁出
政策如何?
市内户口迁移是指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
1.户口登记在市区范围内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明材料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原同户非亲属人员如能提供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市内无房证明的,经户主同意可一并随迁。
2.因土地征收、房屋征迁、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住址登记条件,且本人及配偶、子女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投靠城镇范围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3.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原落户人员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拒不办理的,现房屋所有权人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凭证明材料将原落户人员户口迁至城镇内合法稳定住所处。
4.无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配偶、子女)的本市城镇范围户口人员,且实际居住在农村的,凭证明材料可在原籍农村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人员不得将户口迁回农村。
6.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居委会所在地设立社区集体户,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落户和租赁房屋积分落户。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须将户口从原住址迁出的等情况无法在本地落户的人员可申请挂靠社区集体户。社区居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社区集体户管理工作。村委会可参照设立集体户。
《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
也就是新的宁波落户政策。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户口迁移的方法进行了调整,户口迁移类型分为五个类别:
1、居住就业落户;2、亲属投靠落户;3、人才落户;4、政策性落户;5、市内户口迁移
此次户籍调整适用范围: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含大榭)、鄞州(高新区、东钱湖)、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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