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不动产网上预约的操作说明

导语 宁波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系统使用说明,宁波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情况,宁波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上预约的操作说明:

  1、为规范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心业务受理秩序,有效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提升窗口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网上预约是指申请人通过网站、微信等预约的方式提前与中心预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具体时间,中心在约定时间内,为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3、网上预约办理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预约专窗,网上预约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告登记、补换证登记等业务。

  4、申请人网上预约的时间为第二天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预约当天号源,节假日、休息日不接受预约。

  5、网上预约服务的具体时间段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以每半小时为时间间隔开展预约;目前每半小时时点限制预约4个,每天开放预约暂定50个。

  6、一个网上预约号原则上只能办理一件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只接收个人或者单位预约,暂不接收批量预约。

  7、网上预约服务采取实名制,预约申请人必须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人或代理人,每个手机号每月限预约一次。

  8、预约成功后,预约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时段提前15分钟到达受理大厅服务台,凭预约短信、预约成功打印页面或手机拍摄图片的方式,到指定预约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9、预约申请人超过预约办理起始时间未到场,视为预约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预约号自动失效,须现场重新取号并排队办理相关业务。

  10、预约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网上预约的操作说明,准备好预约办理业务的要件材料。如网上预约业务办理过程中,因申请人要件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动产登记疑难数据等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业务无法顺畅办理,敬请申请人予以协助配合和谅解。

  11、网上预约业务办理所需的要件材料详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或者拨打中心电话(0574-87185516)咨询。

  12、本规定由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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