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招生广告和简章办理指南

导语 关于宁波市教育招生广告和简章办理指南,宁波本地宝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
内容
事项名称:
教育招生广告和简章
事项编号:
F0301
事项性质:
非行政许可审批
适用的申请主体:
经政府机关批准的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
受理地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0574-87185502、0574-89186097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教育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处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办理备案文书的条件和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获取证照批文的条件: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宁波市以外的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在宁波市范围内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应先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并具章;
2:宁波市县(市)区审批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在宁波市级媒体发布招生广告,应先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并具章。

·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1:学校经政府机关批准正式设立,具有相应办学资质;
2:填写宁波市教育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办理备案手续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1: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批文;
2:教育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3:其他附件资料。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提供的《教育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及相应附件资料;
2:附件资料已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
3:复印件应清晰、可辨;申报材料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4: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开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受理单》;
5: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回应时间: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审查

审批部门应:

1:落实专门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
2:审查完毕后,审查人员应当在审查材料上签名。

·决定或提交上级部门决定

审场人员审查完毕后予以备案。
流程图: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广告(简章)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并载明学校名称;
2:市外和县(市)区审批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先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具章。
办理事项状态查询:
http://www.nbedu.gov.cn/wsbs/bscx.asp
主要监管措施: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9187501 效能投诉中心电话96178
宁波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1191 宁波市教育局网上投诉地址:http://www.nbedu.gov.cn/hdjl/wsts.asp
网上咨询渠道:
宁波市教育局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nbedu.gov.cn/hdjl/wsz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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