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指南

导语 关于宁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指南,小编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收费情况等,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机构:宁波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各分局企业注册科

  申请人:企业、事业、公民个人

  办理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业登记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第一产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第二产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免征。其中:第2项中的企业和分支机构,免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审查—受理—核准

  年检要求:定期年检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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