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往来港澳逗留签注

导语 对于宁波往来港澳逗留签注的相关事项,包括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服务对象,办理时间,收费情况,受理条件等,小编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波往来港澳逗留签注

  受理机构:宁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授权)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4-87758210、87758211

  办理地点:市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

  服务对象: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

  2、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批准出境对象

  3、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办理时限:申请新证15个工作日(不包括途中邮寄时间),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

  收费情况:港澳通行证工本费100元,签注费用按逗留时间长短计算。

  受理条件:赴港澳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

  附注:

  宁波市公安局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

  邮编:3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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