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IC卡式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导语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已停止发放旧版纸质《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开始发放新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申领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3万余张。

  新版IC卡式居住证的申领条件为: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自愿到居住地派出所免费申领。

  简单的讲,就是满足“1个必要条件”和“3个选择性条件之一”。

  “1个必要条件”,就是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申报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3个选择性条件之一”,就是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选择性条件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村委会提供的农业承包合同证明文件、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或持有工商执照等。提供一个或以上此类证明文件即可。

  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房屋房产证,或城市商品住宅出租租赁合同(车棚车库及群租房除外),或者单位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出租房屋由村委会出具的合法房屋证明。提供一个或以上此类证明文件即可。

  连续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证明。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住所、就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申领。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将出具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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