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独生子女证办理

导语 在符合条件准备生二胎的过程中,需要办很多的证件证明,其中一项就是夫妻双方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宁波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呢?本地宝编辑为您解答!

独生子女证应当在孩子14周岁之前办理。1971年之后出生的因故须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人可以随时申领!

到街道或社区领取一张独生子女证申请表,男女双方到各自单位盖章同意再交回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组织即可。一般需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申请审批表需要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盖章证明、宝宝准生证和出生证等。

宁波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1、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生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4、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5、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宁波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夫妻,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到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女方户籍地居(村)委会领取。

  2、持《申请书》到男女双方单位(居、村委会)审核盖章。申请书须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须盖行政章

  3、到户籍(生育管理地)镇、乡、街道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随带《申请书》小孩一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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