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现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告知于您,请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使孩子能如期顺利入学。

  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

  一、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要求在我区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新区外,随父母到新区同住并要求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招生条件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房入学对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前湾新区内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

  2.以居住证入学对象。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前湾新区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处于“正常状态”,下同),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点击进入)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届时详见“宁波前湾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录取办法

  城区及两镇在完成我区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城区、两镇招生区域为单位,将根据空余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以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二、转学政策

  要求转入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我区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两镇教育党委提出转学申请(居住地址在陆中湾街道的,到庵东镇教育党委登记,下同)。我局将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接纳,用足用好空余学位。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居住证。

  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到镇教育党委扫码报名。

  需要上传材料:1.房产证原件照片或电子居住证;2.省外学生需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三、居住证办理及量化积分申评途径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其中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进入“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点击“居住证办理”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居住证申领,或者前往居住地镇(街道)居住证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领。

  2025年需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请家长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

  线上:家长下载并登录“浙里办”后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定位到“前湾新区”。确认居住登记状态是否有效、居住证状态是否正常,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申评,对已申评的积分情况可点击查看和再次申评。

  线下: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确保孩子能按时入(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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